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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簡介 借書規則 閱覽規則 教師借用場地規則 影印及有線電視播放規則 圖書館義工實施辦法
視聽設備使用登記表 推薦書單表 義工服務報名表 教師借用場地申請表

圖書簡推介辦法

一、借用場地最遲請於該課程前一天,來館辦理場地借用登記,以便安排作業,請勿臨時帶班入館。

二、請各任課教師先行通知教務處或學務處,以利查堂作業,並請圖書股長知會該班導師,使導師知悉學生上課地點,以確保學生安全。

三、務使學生遵守閱覽及借閱規則,並維護班級秩序。
四、全館各區均不可飲食、睡覺及喧嘩。
五、同學隨身攜帶物品,除貴重者外,均應置於寄物櫃中。
六、檢索區之電腦,僅供查詢圖書資料,請勿作其他用途。

七、該課程結束前,需分派圖書股長,整理並清點相關圖書資料,請任課教師及館員查核無誤後方可離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