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館為培養讀書風氣,鼓勵師生閱覽,以發揮圖書館的教育功能,特訂定本辦法。 |
二、本校教職員工生可持識別證/學生証入館閱覽圖書。 |
三、進入本館,私人物品應放置物櫃內,如欲攜帶紙本入館時應先徵得館員同意,離去時須自動出示供館員檢視之。 |
四、進入本館應服裝整潔,不可攜帶飲料食品,並保持肅靜,不得高聲談笑、朗讀及嬉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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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圖書館內圖書,師生均可自由取閱,抽閱後應放回原架位。 |
六、讀者不得預佔空位,離位半小時以上者,應將自用物品攜走,不得留置館內。 |
七、離開座位,應將座椅放置整齊,保持館內整潔。 |
八、讀者應自重自愛,遵守公德,如有竊取圖書或公物等情事,一律依校規議處。 |
九、凡不遵守本規則,且不接受服務人員勸告者,停止其進入本館閱覽或借閱之權利。 |
十、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