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技能學程 > 實用技能學程Q&A
為提供升學意願不高之國中畢業(結)業生,學得一技之長,所辦的職業進修班級,叫做「實用技能班」。是由高職或高中附設職業類科之學校辦理,它的類科相當多,具備技藝教育班條件優先錄取,就可登記入學。 |
◎問1.實用技能學程的入學條件為何? | ||
答: 以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及對技藝教育有興趣的持國中畢業證書即可報名為優先;其學方式亦以分發為先, 持國中畢業證書,亦可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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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2.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準則為何? | ||
答: 1.不採計「學業成績」或「基本學力測驗分數」。 2.輔導分發以18歲以下的學生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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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3.新修訂「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綱要」有那些特色? | ||
答: 新修訂之「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綱要」為兼顧教育改革策略及學生需求,融入「技職教育體系課程」之架構和「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之內涵,期能提供選讀實用技能學程之學生健全發展之機會,其特色有: 1.採學年學分制,齊一「後期中等教育」學分核計分式。 2.酌增一般科目,提升學生通識素養。 3.採群科架構,部頒課程僅含一般科目群核心科目之課程綱要,各科別之課程係由各校依學生就業要規劃為校訂科目,賦予學校辦學自主空間。 4.驟減第三年段部訂必修科目學分數,俾利加強就業前之學習,提升就業能力。 5.堅持年段式就業導向課程,加強實用之就業技能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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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4.何謂年段式課程? | ||
答: 年段式課程係在同一年段(級)的課程中,採專精學習某一就業(職場)技能,而非僅學會一些基礎技能而無獨立製作成品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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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5.實用技能學程與進修學校之科班有何不同? | ||
答: 1.課程內涵不同-實用技能學程以實用之就業技能為主,輔以必需之理論,艱深理論課程較少。 2.註冊費用不同-實用技能學程三年免繳學費,僅繳交雜費、代辦費,註冊費約8,000元,與公立學校相同,費用負擔較輕。 3.畢業資格不同-修畢實用技能學程年段課程,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分段修業證明書,修畢三年段課程,實得學分數多於150學分時,則發給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此證書與職校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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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6.實用技能學程的十三群是什麼? | ||
答: 高職實用技能學程的十三群係銜接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的十三群,兩者之群別均相同,即﹕1.機械群、2.動力機械群、3.電機與電子群、4.化工群、5.土木與建築群、6.商食業群、7.農業群、8.家政群、9.餐旅群、10.水產群、l1.海事群、12.設計群、13.食品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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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7.實用技能學程有那些科別可選擇就讀? | ||
答: 本校有餐飲技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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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8.學生升讀「實用技能學程」有那些好處? | ||
答: 1.就讀三年免學費。 2.可學得一技之長。 3.可半工半讀,自食其力完成學業。 4.可選擇日間班上課、夜間工作。 5.讀完一、二年段課程,成績及格者,可取得「年段修業證明書」。 6.可參加職業訓練局專案技能檢定,取得技術士證照。 7.讀完實用技能學程應修學分,可得到畢業證書,可以就業、繼續升學或創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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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9.參加夜間班實用技能學程若無法修滿150學分應如何處理? | ||
答: 職場經驗及技能證照可採計6〜18學分,用以補足應修畢業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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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0.夜間上課的實用技能學程,學生是否須利用週六、週日或寒暑假補上課才能取得畢業證書? | ||
答: 根據職業學校法規定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必須修滿150學分,始能取得畢業証書。 夜間上課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可利用下述三種方式,補充不足之學分。 1.夜間上課的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可利用日間至職場取得工作經驗,向就讀學校申請採計為畢業學分。 2.參加技能證照撿定及格後,向就讀學校申請採計為畢業學分。 3.未能取得職場工作經驗及獲得技能證照者,得選讀其他學程採計為畢業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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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1.實用技能學程學生,是否應通過資格考,才能取得畢業証書? | ||
答: 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只要依規定修得150學分,不必經過資格考,即能授予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