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註冊組 | 來源 | 17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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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1184 |
| 時間 | 2026-03-10 11:06:16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編修 刪除 |
| 依據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5年3月2日燕字第115001號函轉知。 說明: 一、獎學金頒發對象: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一)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二)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一)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二)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獎學金金額: (一)獎勵獎學金: A大學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B專科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C高中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D高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二)獎助獎學金(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E大專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F高中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一)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二)由各級學校推薦。 五、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 (一)114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影本,申請大專組(A、B、E)請檢附在學證明書,申請高中職組(C、D、E)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二)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三)戶口名簿影本。 | |||||
| ★相關網址1:https://hchs.tp.edu.tw/hujiang/file/ann/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