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江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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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相關網址人氣1185
時間2026-03-10 11:06:16相關附件管理編修  刪除
依據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5年3月2日燕字第115001號函轉知。

說明:

一、獎學金頒發對象: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一)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二)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一)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二)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獎學金金額:

(一)獎勵獎學金:

A大學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B專科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C高中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D高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二)獎助獎學金(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E大專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F高中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一)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二)由各級學校推薦。

五、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

(一)114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影本,申請大專組(A、B、E)請檢附在學證明書,申請高中職組(C、D、E)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二)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三)戶口名簿影本。
 
★相關網址1:https://hchs.tp.edu.tw/hujiang/file/ann/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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